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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地:先“晚安”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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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工地:先“晚安”啦

建筑工地:先“晚安”啦

高考结束后的(de)第一天晚上

市城管(chéngguǎn)执法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

市住建委启动6月份第2次(cì)的

联合检查组以问题为导向(dǎoxiàng)

梳理近期本市夜施(yèshī)扰民

违规渣土运输(yùnshū)举报高发点位

采取“回头看”的方式(fāngshì)进行检查

其中大部分工地都按照(ànzhào)规定

在晚上(wǎnshàng)22点后停止施工

但海淀区的(de)一处施工项目

仍然(réngrán)出现了违规夜间施工的情况

虽然该工地大门紧闭,但从门口(ménkǒu)就能听到“轰隆隆”的声音,在(zài)联合检查组的要求下,里面的人员才不情愿地打开门。执法(zhífǎ)人员(zhífǎrényuán)看到工地灯火通明,有不少的工人正在基坑内作业,数辆水泥罐车正在轮流进行水泥浇筑,工人敲打钢筋、水泥罐车作业产生的噪音不绝于耳,而与工地一墙之隔就是几栋(jǐdòng)居民楼。经过现场询问,施工方无法出示(chūshì)夜间施工证明,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工地立即停工,并将违法行为进行取证后移交属地综合行政(xíngzhèng)执法队进一步调查处理。

当晚发现的(de)施工工地无法出示夜间施工证明,且进行的作业属于(shǔyú)十类施工范围内,涉嫌违反(wéifǎn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七十七条(dìqīshíqītiáo)规定: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,在噪声敏感(mǐngǎn)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,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改正(gǎizhèng),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拒不改正的,可以责令暂停施工。

城管执法部门多措并举持续治理夜施扰民,前移执法关口,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的(de)指导和提示(tíshì),督促(dūcù)其通过调整工期、优化工艺,源头降噪减噪,并做好与周边居民的沟通交流,争取理解和支持。加强夜间执法力量配备,结合现场执法巡查(xúnchá)和远程视频监控,第一时间查处夜间施工扰民违法行为。将违法情节严重、屡教不改的相关案件线索(ànjiànxiànsuǒ)信息移送行业管理部门,实施联合惩戒,有力警示震慑(zhènshè)违法行为,为广大市民(shìmín)群众营造安静的生活和休息环境。

作者:北京城管(guǎn)官方发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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